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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应如何抓好廉政建设
作者:雁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福荣  发布时间:2009-11-27 19:23:11 打印 字号: | |

基层法院应如何抓好廉政建设

 

今年年初,全国和省市法院先后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了“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具体规定,充分说明了各级人民法院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法院系统的反腐工作已经刻不容缓。随后,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更是将党的廉政建设纳入到当前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对全体党员干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我院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和上级法院的有关规定,不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十项不允许”的规定,更与全院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刘福荣院长在全院的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中重点指出,法院工作要认真加强作风建设,深刻进行反思,查找工作中的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增强信心,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一定要立足于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立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立足于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充分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迫性,旗帜鲜明的反对腐败,扎扎实实地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抓出实效,使拒腐防变的警钟长鸣,把我院的各项工作干的更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促进雁塔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刘福荣院长对于要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的总结:

增强纪律观念

纪律是目标实现的保证,严明的纪律历来是我们党的一大优势。我们党能由弱变强走向胜利,靠的就是党的纪律作保证,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严明党的纪律,这既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弘扬优良作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的前提条件。全体干警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从政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说违背原则的话,不做违反政策的事,不办违法违规的案件。要常怀律己之心,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形成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工作氛围。要自觉在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区工作大局,关心民生问题,关心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关心企业发展变化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改进我们执法过程中不相适应的部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努力为保障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秩序,为和谐稳定做好司法服务。

坚持司法为民

践行党的宗旨,最关键最根本的是以人为本,为民司法。熟悉国情、熟悉民情,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雁塔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广大干警要把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贯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坚持阳光审判、巡回开庭、阳光执行。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使命感,珍惜司法为民的机会,珍惜组织给我们提供的舞台,牢记肩负的责任,牢记人民的重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清正廉洁执法

我们每位干部都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原则,理性面对各种利益,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时时警钟长鸣。胡锦涛同志提出领导干部要“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法院工作必须按照这“六个实”的要求,把目标责任制定位在司法事业有实际贡献上,决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面对当前的政治、经济形势,雁塔区法院办理的案件数量不断巨增,法院的审判任务日益繁重,压力不断增大,雁塔区法院一定会树立实事求是的作风,按照区委、中院的要求,按照形势任务的要求,按照司法规律的要求扎扎实实做事干工作,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法院工作只有一步一个脚印的审理好、执行好每一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政务事务要为审判、执行一线积极践行管理更加科学,服务更加周到,精抓细做,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努力在全院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司法氛围。

 

责任编辑:雁塔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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