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雁办发[2013]35号文件的通知,为深入贯彻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对严重违规行政执法问题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坚决纠正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中存在的执法理念不清、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随意性大及服务意识不强、作风不扎实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规范文明执法大教育、大检查、大提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市委全会以及区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规定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院为目标,严格查找公正司法和为民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全面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务实、纪律严明、高效廉洁的司法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题活动的组织领导,院党组决定成立规范文明执法大教育、大检查、大提升活动专项工作组:
组 长:宋英平 院党组成员 纪检组组长
副组长:周新军 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专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森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专项活动安排起草,组织检查及活动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规范文明执法大教育、大检查、大提升活动”从8月15日开始至9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大教育阶段(8月15日至28日)
各部门干警,要严格按照院党组统一安排,积极开展、认真部署此次教育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文件、认真学习与各部门业务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二是从媒体上收集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学习。三是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四是结合各自业务实际、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要有学习笔记,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
(二)大检查阶段(8月29日至9月4日)
1、自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认真查找我院在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归类汇总。针对收集的问题,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安排专人负责,明确整改时限。将整改方案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2、监督检查。我院将成立专项工作检查组,进行明察暗访。主要检查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精神状态、着装,执法、上岗等情况。检查各部门干警规范文明执法、接待群众态度、服务对象评价、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等。
(三)大提升阶段(9月5日至9月14日)
通过大教育、大检查活动的开展,能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规范文明执法、群众满意服务方面取得实效。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端正工作态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执法管理制度。
四、几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总结宣传。
三是对活动期间,工作因主观原因造成媒体负面报道,按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