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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镜 可明得失”
雁塔法院组织干警到陕西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作者:石 娟  发布时间:2014-06-16 15:28:37 打印 字号: | |
  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增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6月11日,雁塔法院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一线法官干警和财务、人事、后勤采购、基建办等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到陕西省廉政教育基地(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警示教育现场会,倾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同时该院纪检组长宋英平做了以人为镜,可明得失的廉政报告。

  陕西省廉政教育基地以揭示职务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危害性为主要内容,图文并茂,深刻展示了职务犯罪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在讲解员的带领下,干警们观看了近年来省内发生的部分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例图片展、听取了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服刑人员从外界的诱惑和自身放弃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放松政治学习和侥幸心理等方面深刻剖析了导致自已犯罪的内因和外因,讲述自己以身试法沦为阶下囚过程,给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危害。真实的案例深深震撼着在场的每一位干警,使干警切身感受到“一念之差”到“一墙之隔”的巨大冲击。

  现场会上,纪检组长宋英平在专题廉政报告中,列举了发生在身边和法院系统内部的活生生的案例,再度让干警认识到司法腐败的危害后果。阐明法官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增强为民意识、增强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告诫大家要以案为诫,以腐为戒,廉洁自律,增强防微杜渐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近年来,雁塔法院高度重视队伍的廉政教育,坚持每周安排廉政学习、每月进行廉政通报,以廉政教育讲座、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节日廉政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培养干警倡廉、守廉的思想,时刻紧绷廉洁自律的“弦”。此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筑牢了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防线,促使干警审慎多思,提高了廉洁司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能力,更好地承担起肩上的责任。
责任编辑:石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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