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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纪委监委扫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宣传单
  发布时间:2019-02-21 09:01:43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为严惩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雁塔区纪委监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检举揭发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对象和内容

  1.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以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3.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区属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29—12388

  2、网络举报网址:www.xaytlz.gov.cn“我要举报”栏

  3、来信举报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东路168号雁塔区纪委信访室收,邮编:710061

  4、来访举报接待室地址:雁塔区信访局接待中心一层纪检监察接待室(第六接待室)

  5、举报信箱:全区各农村、社区设立的信访举报箱
责任编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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