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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举证指南
  发布时间:2019-10-08 10:10:54 打印 字号: | |

此指南仅作为该类型案件举证一般性参考,因案件存在不同情形,举证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案情及法律规定分配的举证责任提供。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材料;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

3、死者直系亲属提起诉讼的,应提交死者户口簿以及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受害人伤残法医鉴定书以及残疾等级评定证明。

5、受害人的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状况的证明。

6、医院诊断情况的证据和医药费、残疾用具费(以国产用具为准)、交通费、住宿费等单据。

7、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提交财产名称、原价值以及损失情况的证据。

8、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责任编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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